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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时

2013-03-04 18:5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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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4日上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时。

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据统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000多件。这些议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据了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准备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召开前就做了充分准备,他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起草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经全国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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