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制改革需层层突破 “实际作为”是成败关键
2013-03-04 11:56 宋世明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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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层层突破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不是“一步不进”,而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大部门制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既要审时度势,又要把握时机。 2008年3月,第一轮大部门制改革在万众瞩目中高调启程。此后的5年间,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相关改革持续推进。时至今日,探索建立大部门制依然是一盘没有下完的棋,改革的下一步将落子何处,是观察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整体走向的一扇窗口。 顶层设计,是改革者主动地对改革进行规划的行为,也是事关大部门制改革成败的主观条件。然而大部门制改革的成败,不仅取决于主观条件,也取决于客观条件。大部门制的建立与运行,亦需主客观两方面的支撑条件。 突破口在哪里 十八届二中全会再一次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那么,下一步探索建立大部门制的突破口在哪里?这要充分考察大部门制所依托的客观条件。 首先是经济条件。市场经济为大部门制提供物质基础,大部门制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组织支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现代意义的大部门制不可能建立起来。部门分行业、按产品的种类设置,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机构设置的基本依据与基本规律。如1981年苏联设置的64个部委中56个是经济部门;1981年中国国务院100个部门中52个是专业经济部门。 然而,是否有了市场经济就一定有大部门制?也不一定。资源配置方式对政府组织架构及其部门设置具有决定作用,而基于我国现阶段特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还没有完全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探索建立大部门制力度比较大、运行比较顺利、效果比较明显的地区,多数出现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东部沿海。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将会日趋具备实行大部门制的经济基础。 事实证明,政府越是超越于微观经济活动,越是专注于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较少的政府组成部门就越容易覆盖政府基本职能。这也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高的国家普遍采用大部门制的经济根源。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程度,成为了探索大部门制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就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其次是社会条件。大部门制是政府职能的载体,而政府职能归根结底由社会需求决定。因此,社会需求强度决定大部门制改革优先选择的领域。比如,为什么美国在1967年有机整合了8个部门的职能建立了运输部?原因在于,当时美国部门割据的交通管理体制使得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为了提高交通安全的程度,美国被迫建立了大交通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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