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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署名文章: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

2013-03-03 17:03  慎海雄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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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出版的第9期《瞭望》新闻周刊刊登慎海雄的署名评论《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全文如下:

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

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在全国两会开幕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的强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路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备,法治国家的架构已经成型。作为构建法治国家的两大支柱,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近年来也日益完善。

法治的要义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全社会都要遵纪守法。这其中,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是关键。守法,首先是不能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弄权渎职,这个底线无可争议也无须讨论。值得重视的是,一些权力部门和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发展观、政绩观的偏差,违法决策、违法行政,名义上是为了所谓的“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甚至是为了办所谓的“实事好事”,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之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在一些地方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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