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去年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名单)
2013-03-03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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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夏海原县县城小学收取学前班赞助费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一小、三小、四小3所学校学前班于2012年教师节期间,通过要求家长购买“赞助票”的方式,分别违规收取赞助费59500元、136300元、113200元。经调查核实,海原县纪委给予3所学校校长行政警告处分,清退全部违规收费,并在全县教育系统对此事进行通报。 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2010年至2011年度,仰天湖小学共收到捐赠助学款139.43万元。其中,125.83万元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支出115.2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和教学设备购置),结余10.63万元。经调查核实,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免去该校校长职务,将负有责任的总务老师调离财务岗位。区纪委对上述两人其他问题已立案调查,将结余资金上缴区国库。 4.四川省广元市广元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问题。广元中学按上学期600元/生、下学期300元/生标准向1608名2012届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共计144.72万元,除正常支付一些款项外,高三年级组套取18.5597万元。经调查核实,广元市责令广元中学校长、工会主席作出深刻检讨,并予以诫勉谈话,已免去工会主席职务,将套取的18.5597万元上缴财政。 5.贵州省遵义县第六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等多项费用问题。贵州省遵义县第六中学自2011年秋季起利用星期六和2012年寒假对部分9年级学生补课51天,收取389人补课费19.45万元(支付补课教师报酬后,剩余12.8万元)。自2009年起向7年级入学新生每人收取军训费、资料费100元,共约8万元。经调查核实,遵义县给予该校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领导班子诫勉谈话,对该校违规收费行为全县通报批评,将剩余的12.8万元补课费全部清退给学生。 6.广西桂林市临桂县第一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临桂县第一小学22名教师每周末到“神墨”培训机构和“朝阳文化”培训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参与培训的学生包括临桂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共66人,每生每学期收费300元/科,培训机构按每生缴费15%收取管理费,教师按学生人数、课时提取报酬,共计21.866万元。经调查核实,临桂县教育局取消参与违规补课的22名教师当年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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