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去年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名单)
2013-03-03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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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3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对2012年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办理及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2年,教育系统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信访举报的督办力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强保障。教育部治理办受理信访总量相比2011年明显减少,减幅为33.9%;对全部信访举报进行了督查督办,办结率为97.71%;办结率达到100%的有辽宁、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治理办对其中350件实名举报和媒体报道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核查或重点督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件,违规情节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通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分析危害,树立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通报的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如下: 1.重庆市多所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和择校“退款手续费”问题。重庆市第十一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民办)等12所中小学及1所幼儿园违规收取173名学生家长的择校费200500元和择校“退款手续费”375867.4元。经调查核实,重庆市全部清退违规收费;对违规区县教委进行约谈批评;对违规收费的12所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重庆市第十一中学负有责任的副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第二外国语学校(民办)董事会给予该校负有责任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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