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核心诉请被美法院认定有权审理
2013-03-03 09:18 王明浩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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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三一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关联公司美国罗尔斯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案件的一审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获阶段性进展,此一案件的核心诉请已被美国法院裁决受理。 三一集团负责人表示,公司在美国俄勒冈州的风电项目是公司严格依照美国法律和程序进行的正当投资,所谓的“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完全是毫无事实依据的莫须有罪名。CFIUS和奥巴马的相关做法违反了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多项法律,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认定,美国地方法院有权审理三一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CFIUS一案。 三一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说,三一诉CFIUS,是CFIUS成立以来外国公司首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由于美国法院此前从未有过受理外国企业起诉CFIUS和总统的先例,关于该案件能否获法院受理存在很大争议。目前这一结果直接打破了外界对依据美国721法条做出的CFIUS禁令和总统令不受司法审查管辖的习惯性认定,意味着该案件进入实质审理。(记者王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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