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李建国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13-03-01 17:37  闫妍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分享到:

  原标题:李建国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闫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今天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建国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此前,中央决定提名李建国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候选人。

李建国同志简历

李建国,男,汉族,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1964——1969年 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69——1970年 留校待分配

1970——1972年 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公社姜庄大队劳动锻炼

1972——1976年 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6——1978年 天津市农委宣传处干事

1978——1981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

1981——1982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2——1983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83——1988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

1988——1989年 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1989——1991年 天津市委秘书长

1991——1992年 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和平区委书记

1992——1997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7——1998年 陕西省委书记

1998——2007年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年 山东省委书记

2008——2008年 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2012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2——201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