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方否认曾用机枪瞄准日本渔船 称未配重武器

2013-02-28 07:0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中方否认曾用机枪瞄准日本渔船 称未配重武器

日本媒体公布的中国“海监66”船急速追击日本渔船照片,期间日本“水城”号海保巡逻船对中国船只进行干扰。

本报讯(记者黄海蕾)昨天,日本周刊《POST》杂志称,我海监船在巡航钓鱼岛时曾用机枪瞄准日本渔船。对此,国家海洋局迅速作出澄清。海洋局发言人表示,日媒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我海监船编队并未配备机枪等重型武器。

《POST》杂志称,中国海监66船2月18日在钓鱼岛海域用机枪瞄准日本渔船,并称一旦开火,渔船及所属船员都将葬身鱼腹。

国家海洋局介绍,中国海监是国家海洋局所属的一支行政执法队伍,一贯严格依据国际法以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维权执法。当日在钓鱼岛领海巡航的中国海监船编队发现日本渔船侵入我钓鱼岛领海后,进行了正常的维权巡航执法。该编队并未配备机枪等重型武器,对日本渔船采取的执法行动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日方一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和媒体对中国海监船正常的执法活动进行恶意炒作,混淆视听,对中日关系大局构成损害,不利于两国的和平发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