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利院孤儿逾9成残疾 盼回归家庭辟新途径
2013-02-27 15:03: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
机构抚养着力突破棘手难题 孤残儿童福利问题并不仅存于浙江。 曾担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王振耀就曾表示,中国的孤残弃儿童面临的是“三无”情况:没有专业的儿童福利法,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专业化人才,没有普及的儿童设施规划。 尽管“三无”现象存在,但社会福利机构依旧可以为这些孤残儿童撑起一片天。 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小德表示,孤残儿童的基本日常生活料理,均由当地财政安排专项生活补助。其中,福利机构养育的孤残儿童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生活补助;社会散居孤残儿童每月享受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助。 “这些费用解决日常吃穿基本不成问题。”陈小德告诉记者,现阶段,民政部门更多思考的是不断探索孤残儿童的教育、医疗、康复、特教、培训等问题,希望逐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 记者了解到,在对孤残儿童的教育问题上,民政部门会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予以安排。智力正常的儿童会安排到当地随班就读;患有重度残疾的儿童,则在福利机构中特殊教育班上学。教育经费大部分由政府“买单”,少部分则来源于社会募捐。 浙江省杭州市儿童福利院的新苗学校,就是一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创设为孤残儿童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 李燕华告诉记者,新苗学校为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设立了不同的班级,包括职前部、义务教育部、学龄部和康复部。“根据每个孩子的特殊情况,给予不同的教学和康复方式,以适应孩子不同的需求。” 在医疗方面,浙江省民政厅为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的城镇孤残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散居的农村孤残儿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承担。与此同时,孤残儿童医疗费用先按规定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不足部分在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在今后,该省还将从源头上健全儿童福利政策,完善孤残儿童福利体系的同时,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立足抓好县一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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