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绿大地财务造假案:将从重处理造假行为
2013-02-22 20:22 冯雅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分享到:
|
证监会今天下午通报了近5年来的稽查执法情况。2008年至2012年,证监会共调查案件1458件,其中正式立案500件,收缴罚没款5.6亿多元。其中,集中调查内幕交易59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内幕交易涉嫌犯罪案件65件,包括“黄光裕案”、“李旭利案”、“高淳陶瓷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调查129件市场操纵案和169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案件,诸如唐建平操纵“航天动力”股价案以及“绿大地”财务造假案。 蛇年春节前夕,被称为“A股造假上市第一案”的绿大地案重审改判,绿大地公司最终被判处罚金1040万元,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10年。这一判决结果比初审时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投资者仍然认为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比如到目前为止,绿大地财务造假上市案的相关中介机构并没有被追责。证监会表示,此案虽然已经审理,但最终还将如何做出处罚,目前没有信息可以告知公众,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证监会将从重处理这类造假行为。 据证监会介绍,2012年是证监会执法力度最大、查办案件最多、移送刑事追责案件最多的一年。全年共受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380件,比去年增加了31%。 连续3年亏损的绿大地,靠造假虚增2.96亿元营业收入成功上市,一次就募集到了3.46亿元。事情败露后,2011年9月,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一审仅仅判处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和财务总监蒋凯西有期徒刑各3年,缓刑4年。另外,还判处了绿大地公司400万元人民币罚金。对此判决,舆论惊呼一片,如此轻判,相当于纵容上市造假。 2012年1月,昆明市检察院向昆明市中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且原审审级违法。2012年5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公司涉嫌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之前的判决被全盘撤销。 蛇年春节前夕,被称为“A股造假上市第一案”的绿大地案重审改判,绿大地公司最终被判处罚金1040万元,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10年。 2月20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该案何学葵等5名被告对此前的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相关律师建议,凡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到揭露日之间买入绿大地股票,并在揭露日之后卖出股票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记者冯雅) |
相关阅读:
- [ 02-22]证监会拟规范私募基金业务 明确管理人法律地位
- [ 02-22]*ST浩物原高管遭证监会行政处罚3万元
- [ 02-22]证监会立案调查 万福生科停牌等候判决
- [ 02-21]证监会出台新政征求意见 投资私募基金门槛100万
- [ 02-19]万科B转H获证监会受理 能否获批准仍存不确定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