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隧道爆炸事故细节:中铁隧道集体毁证据
2013-02-06 13:47 岳旭辉 李楠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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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有策划、有组织的集体隐瞒 8名遇难者中最小的郭青松出生于1991年,去世时还不到22岁,让人痛心。那么,相关责任人究竟是如何瞒天过海的? 12·25事故发生在在建的铁路隧道施工现场,调查显示,处于收尾阶段的施工单位“违法销毁剩余的爆炸物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刘德政表示,剩余炸药运送到隧道内施工工作面进行违法销毁,当时这些爆炸物品如果折合TNT炸药当量相当于197.2公斤,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和大量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的80倍: 刘德政:当时,这个工区有76个工作人员,经历了那么大的冲击波和那么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有毒气体,还有那么多人能够侥幸生还,真是不容易,想起来真是后怕。 12·25事故单位是中国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调查结果证实,当天14点40事发,六分部未报。18点,六分部向六标项目部经理谎报称,仅2人受伤。23点,六分部经理召集会议提出不上报。 刘德政:为什么这么主张?他的意思是说,抢险已经错过了正常的上报时间,现在报也是瞒报,所以干脆不如不报。如果上报将有损企业的声誉,影响企业的招投标。 次日7点,六分部经理电话汇报上级项目部经理:8死5伤,随后瞒报持续,善后事宜开始偷偷摸摸展开。 刘德政:直到12月30日,事发后第六天,山西临汾市蒲县政府核实情况时,六标项目部出示的书面证明材料称:经调查询问,该工地未发生网传的安全事故。六天之后,还在继续隐瞒,所以这是一次有策划、有组织的集体隐瞒,也是一起长时间的隐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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