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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救助办法将出台 贫困捐献者亲属将获助

2013-02-06 09:01  陈荞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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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会议介绍,今年2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将从现有的19省市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贫困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也将在年内出台,届时,捐献者的丧务费、最后一次诊疗费等将由政府部门承担,其家庭中的直系亲属还可获得资金救助。

■发布

激励救助办法年内出台

去年7月,经中编办批准,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该中心将承担起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分配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以及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介绍,截止到1月31日,试点省市一共有627个病人进行了器官捐献。

高新谱介绍,今年2月,器官捐献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培训办法等也将在年内出台。而此前,针对器官捐献者,政策并未规定给予任何帮扶或救助。

高新谱同时表示,目前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已进入研发阶段。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及世卫组织的原则,因器官捐献是稀缺资源,所以首先优先本国公民,只有中国公民的身份,才可进入器官分配系统等待获得器官捐献,外国公民即使在中国常住,也将不可获得器官。

■解读对象

直系亲属可获救助

高新谱说,器官捐献的病人或家属,在贫困的基础上,才可向中心或地方提出申请。救助包括捐献者本人在医院最后一次诊疗的费用,在器官获取及保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丧务费,“这些都是可以用于逝者的救助,在国际上也是通用的”。

同时,对于器官捐献贫困家庭的人员,也将给予救助。“但不是说器官捐献者所有的家属都可以获得捐助,只有直系的家人才可以。”高新谱说,所谓直系的家属,包括三类人:捐献者需要赡养或法定赡养的人如父母、岳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标准

各地设置救助上限

家庭救助是以资金的形式发放,但会有一个上限,“这个标准从国家层面不会划一个线,由地方根据当地的情况决定。”高新谱说,目前在有的试点省份,就规定救助的上限是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其实这个数额是比较低的,只有几万元”。

具体的激励救助将由各省份来进行。病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后,将由地方的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作出是否救助、救助金额多少等决定。

高新谱说,通过多次征求专家意见、召开研讨会等,针对器官捐献激励救助的初步方案已经形成,但还需要讨论,预计办法今年年底前能出台。

资金

彩票公益金及社会捐赠

据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将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相关费用将由基金承担,基金来自彩票公益金,医疗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的捐赠以及基金的利息收益等。

高新谱介绍,中心将评估各个省份前一年的救助工作,根据其业绩好坏来下拨国家层面的支持资金。除了国家下拨的资金外,地方也可申请彩票公益金、接受社会捐赠等。

“今年我们向国家申请了1000万的彩票公益金作为基金,但是具体批多少还不知道。”高新谱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层面的资金肯定会逐年递升,“器官捐献的人越多,国家用于救助的资金也会越多”。

■相关

白岩松建议红会设透明日

本报讯昨天,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一员,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表示,社监委的监督是为建章立制,而不是去给红会当医生。他建议红会设置透明日,得到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的响应。

在白岩松看来,社会监督委员会应该有两个职能,一是监督红会现在以及未来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通过监督来明确社会监督委员会到底干什么、应该怎么监督,但归根到底,“不是为了哪件事情的具体解决,而是必须要建章立制”。

按照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其每年将有两次媒体开放日。白岩松因此建议,红会也可设置透明日,邀请捐赠人、被捐赠人、媒体、公知等进行公开建言,并可由媒体来轮流举办,以避免暗箱操作。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支持,并称下一步就计划设置红会透明日,把委员们好的建议和思想变成行动。(昨天,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会议介绍,今年2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将从现有的19省市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贫困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也将在年内出台,届时,捐献者的丧务费、最后一次诊疗费等将由政府部门承担,其家庭中的直系亲属还可获得资金救助。(记者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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