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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发布春节旅游提示:发生纠纷可电话投诉

2013-02-05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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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5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消息,全国假日办、国家旅游局今日发布2013年春节假日旅游提示,特别提醒广大游客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请关注公共服务信息,做好行前准备。出游前请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社会治安等情况及应急救援电话等,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保险。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请按要求及时参加行前说明会,详细了解目的地的旅游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制定详细计划,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安全防范。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请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自助游的游客请避免前往未开放景区;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并请特别注意雾霾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出境游的游客,请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谨慎或尽量避免前往近期恐怖袭击频繁发生、安全形势恶化或局势不稳的国家和地区,并请尽量使用银行卡,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参加滨海旅游的游客请避免在不安全海域、水域游泳,尽量结伴活动并配带救生设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请及时报警,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政府派出机构求助,同时请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请强化合同意识,依法理性维权。参团旅游请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发生合同纠纷,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投诉。同时,请您配合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绿色出行、理性消费,做文明旅游使者。请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要求,响应《品质旅游出行提示》的倡导,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做文明的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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