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称网络反腐存在诸多问题 应立法规范
2013-02-03 07:59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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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网络反腐立法规范 “只有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网络反腐才能以它公开、透明、快捷的优点,有效弥补传统制度反腐的缺位。”李二焕法官认为,首先,针对网络反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立法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予以规范。他说,虽然我国对于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较完备,但对于网络反腐中主体与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没有任何规范,这就使得对一些以保护名誉权为由,实则抵制舆论监督的不良行为无法制裁,同时对网民以披露腐败行为为由侵犯他人及其家人的隐私权行为难以界定。 此外,建议由中央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反腐网站,在各省有针对性地设立分网站,由专门的民间机构运作,并设置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将网民公开举报的帖子集中起来,向相关部门反映,促使官方及时调查核实,然后在网站上公开举报线索的调查过程,接受网民监督。 “被举报的政府官员也可利用这一网络平台主动回应质疑。对一些确有根据的质疑,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并及时、详尽地公布调查结论。”李二焕法官还建议健全现有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明确规定对网络反腐不力或不作为的官员给予惩治,以此推动政府部门在网络反腐中的积极性。 晨报记者 颜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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