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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与周边省市联手 共同减排降污应对雾霾天

2013-01-29 14:23:42 尹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中新网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多年下大力气治理环境,力度几乎年年加码,但“雾漫漫其修远兮,京将上下而求索”。大气污染的特性决定了北京不能独善其身,必须与周边省市联手,共同减排降污。

北京市前副市长洪峰在北京市“两会”期间表示,对北京空气中PM2.5的来源研究显示,PM2.5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排放和周边地区。对此,他表示,北京将积极参与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京津唐、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治的协调机制,确定这一地区合理的产业结构,制定特殊的产业标准,以减少北京周边地区空气中污染物的含量,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过去五年,北京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治理燃煤、机动车、工业和扬尘污染:完成了5439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6万户平房采暖小煤炉“煤改电”,建成了30座远郊新城集中供热中心,替代了近千座小型、分散燃煤锅炉;提前执行了第四阶段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淘汰更新了15.6万辆黄标车和60.1万辆老旧机动车,完成了1462座加油站、52座油库、1387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调整搬迁了首钢等200多家重污染企业,四大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五年来,北京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40.4%、21.2%和26.4%。

在刚闭幕的北京市“两会”上,“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城市”被明确写入了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到PM2.5,并提出建立完善检测网络,实时发布检测信息,以更大决心、更有力措施、更高标准实现空气质量继续改善;要求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深化以大气为重点的污染治理,加大PM2.5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压煤、换车、降尘等工作,确保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下降2%。

据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这2%的目标,需要完成一项项落到实处的任务:

一是加快实施“能源清洁化”战略,完成全市16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东、西城区4.4万户平房采暖“煤改电”,推动西北燃气热电中心建成投用,以及国华燃煤发电机组停机备用。

二是淘汰老旧机动车18万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做好第五阶段标准油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三是淘汰退出450家以上高污染企业,推动水泥行业调整转型。完成华能电厂1-4#机组废气深度治理,以及削减8000吨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四是协调加强施工工地环保管理,特别是对土石方开挖、运输的扬尘控制力度,推广高效洗轮机,启动混凝土搅拌站主机全密闭化改造。

为改善大气环境,北京还将加大绿化力度,重点提高平原地区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今年北京将实施平原造林35万亩,新增万亩以上规模的城市森林10处,建成开放一批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工程阶段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6%。通过平原造林,北京城区现有的绿地将与郊区森林绿地最终连片,形成一条条绿色廊道,这将更加有利于城市气流的畅通。

2012年10月,北京发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在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重度污染时,要及时提醒市民特别是敏感人群做好防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校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和渣土运输作业,部分企业减产、停产,在京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部分机动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今年1月,北京首次启动极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在当日实现了30%的公车限行,99家企业停产减产。

1月19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在网上征求民众意见,大气污染期间,在一定区域内机动车拟限行;排污单位不执行停产、部分停产的强制性应急措施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停车三分钟应主动熄火;超四级风停止拆除工程……内含这些规定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称作北京史上最严《条例》,今年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已列入立项讨论之列,有望年内出台。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日前表示,北京已经制定完成了《环卫系统空气重污染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细则》并开始执行。细则显示,严重污染日发生时,京城将增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极重污染日发生时,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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