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针对解约事件 中石化回应已按协议进行赔偿

2013-01-28 06:49:20 冉永平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本报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冉永平)针对媒体报道中石化与应届大学毕业生解约事件,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今天作出回应。

吕大鹏解释,去年中石化有部分直属单位与522名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协议或达成意向。另有个别单位与高校合作订单培养各类毕业生294人。

近期,这些单位根据用人需求的变化,与大部分毕业生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办理了解约手续,并按照协议不同的约定分别进行了违约赔偿。同时,本着对毕业生负责的态度,建议其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中石化其他发布招聘需求的单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