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保监会禁止财险公司电话营销扰民

2013-01-24 09: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保监会23日发布《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将电话扰民投诉情况作为电销业务监管的重要指标。

通知规定,对查证属实的电销扰民投诉,将责令公司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对电销集中运营管理,使用统一电销专用号码,以直销形式自主经营电销业务,并将电销专号在网站主页公布;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切实避免打扰接听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屏蔽有关电话号码并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电销监管力度,一是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公司电销业务专用号码;二是加强产险电销业务检查,对违背客户意愿反复拨打、强行推销、骚扰客户、态度恶劣等情形加大处罚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