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务院参事:京房屋限购政策应适时退出 可试点房产税

2013-01-22 09:14  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国务院参事、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天在北京两会上提出,本市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已到了适时退出的时候,应该放开高价商品房的限购,并可考虑先在本市高房价区域试点房产税。同时他表示,居民收入翻番与房产税的实施并不矛盾。

刘桓称,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并不成功,与其限制条件过于苛刻有关。如上海不对存量房征税,重庆只对高价的存量房征税。这使得其税源短缺,实施效果不明显。他表示,最近北京房价出现新一轮上涨趋势,本市其实可以以此为契机,考虑让房屋限购政策适时退出,代之为放开高价商品房的限购,并且先在本市高房价区域试点房产税,如在城六区先划定部分高档商品房区域试点房产税。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房产税。

他认为,政府考虑问题应更长远,物价涨幅普遍趋高,不存在衣食行价格全部趋涨、只有房价不涨的道理,因此限购政策效应已经减弱。如果让限购政策逐步退出,代之为房产税,使持有房产者负担加大,新举措就将有效抑制高价房的炒作,平抑房价。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收入翻番问题,刘桓认为虽然征收房产税会减少部分居民的收入,但其占居民收入比例较低,其实影响不大。他表示,各界对于增加税收普遍持反对态度,主要是我国税收返还率不高。

他解释,我国和北欧一些国家都属于税收较重的国家,但北欧那些福利国家的居民并不反感税收,就是因为国家将绝大部分税收都返还用于民众福利等支出。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比例则要低不少。因此,国家在扩征房产税等税收的基础上,一定要注意一方面精简政府自己的行政和三公支出,另一方面要加大税收用于公众社会福利的比重,例如用于教育、社保等。如果公众在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支出减少,而享受到的福利却增加,无疑也相当于增加了民众的收入。(记者赵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