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卫生部:不应将个别伤医案件简单理解为医患矛盾

2013-01-10 13:26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李佳 摄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李佳 摄

中国网1月10日讯 10日上午,卫生部举行2013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问,卫生部将采取什么措施帮助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就此问题表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最根本的是通过深化医改来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问题。”他同时指出,发生在局部地区个别伤医案件,“不能把它简单地理解为医患矛盾”。

邓海华说,卫生部高度重视医患关系问题,医患之间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只有建立这种关系才能够共同战胜疾病,保护每个个体的健康。

邓海华强调,全国医患关系总体形势是好的,发生在局部地区个别伤医案件,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把它简单地理解为医患矛盾。

邓海华建议,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最根本的应该是通过深化医改来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问题,既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看好病,又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群众少花钱。

“近年卫生部门还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和平安医院的建设,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措施都是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医疗秩序,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邓海华说。

中国网现场直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