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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兰考火灾暴露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

2013-01-09 18:42  卫敏丽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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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问:我国孤儿数量有多少?目前有哪些收养途径和收养主体?

答: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这个数字是动态的,每年都会增加新出现的,每年又有一批被收养的。

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国情,对孤儿和弃婴,采取分散与集中养育相结合的方式,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问:如果孤儿全部由政府救助,各级福利机构的收养能力能否承担?

答:经过多年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较大发展。“十一五”时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投入,地市级以上及部分县建设、改造了一大批儿童福利机构。“十二五”期间,民政部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开展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外孤儿养育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探索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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