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邯郸冬泳协会向山西苯胺污染企业提起诉讼 索赔2000万

2013-01-09 14:46:42 马继前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邯郸一民间组织向山西苯胺污染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中新网邯郸1月9日电(马继前)河北省邯郸市冬泳协会9日上午召开媒体通气会称,正式委托河北升阳律师事务所孙广林律师向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提起公益诉讼。这是邯郸市首个民间组织因水污染事件向山西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起公益诉讼。

据代理此案的河北升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林介绍,邯郸市冬泳协会具有国家颁发民间组织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据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符合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要求。按照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赔偿限额,冬泳协会向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提出索赔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用于赔偿邯郸市民因此停水精神损失费,约每人100元,1000万元用于赔偿邯郸市政府用于处置水危机所花费用,全款全部上缴国库。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姜双表示,他们已正式受理邯郸市冬泳协会提交诉状,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庭将于7日内向起诉人答复是否立案。

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境内的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罐区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露,污染物流入浊漳河,进而排入下游河北邯郸、河南安阳境内。1月5日,邯郸市决定停止从岳城水库供水,改为全部由羊角铺地下水源地供水,由于单水源供水管网压力较低,一时间造成主城区大面积停水。(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