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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

2013-01-07 08:23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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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三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四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五 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传言六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七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八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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