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公安部叫停闯黄灯处罚 朝令夕改被指伤法律权威

2013-01-07 07:53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律师说法

民意虽得到了尊重法律严肃性遭冲击

昨晚,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从公安部的这份通知来看,是重视和尊重民意的一种行为,也同时说明已意识到对处罚规定所作的调研不够。

在制定处罚规则时,肯定“闯黄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和上位法一致,但究竟如何罚分,是罚6分,还是3分或者2分,或者其他处罚形式,对此没有足够调研。另外,公安部表示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不处罚,应该会在调研清楚后、技术或者处罚规定成熟后,进行处罚。

张金澎还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制定处罚规定时有欠缺,没有充分考虑,未顾及全局,导致整个事件对法律的公信力、权威性、严肃性是有冲击的。作为法律而言,一旦制定,就要令行禁止。

朝令夕改?削弱法律效力

百科大智慧:闯黄灯是不是该重罚本身可以讨论和修订,但公安部的原规定是对法制建设有利的,若如此执法,朝令夕改,很容易给民众“法不责众”的错觉。民意的顺应和调查应该在立法前完善,而不应该事后慌张退却,否则将是法制社会的悲哀和民族的灾难。

人民网:公安部今日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这一脚“刹车”让此前为新规叫好的专家媒体集体“追尾”。倾听本是好事,但广泛征集民意应在法规出台之前。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而只关注反对声音,忽视赞成声音,不理智、不严肃、不成熟。

冰色浪漫:黄灯有存在的必然,闯黄灯确实存在危险,处罚也合情合理,但是怎样让被罚的司机心服口服?应该找解决办法,而不是法规作出让步。法律法规最忌朝令夕改,这样一改,大大削弱了法律的效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