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规司机适应难 遭“吐槽”可理解
2013-01-04 06:47 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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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显示,吴必虎是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昨天,吴必虎的微博发出了一封标题为《关于‘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微博。 在申请书中,吴必虎称,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条例和规定,应该有书面文件作为执法依据。但在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2012年通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和使用规定”等3种涉及交通信号灯法规文件皆未见“黄灯禁行”的明文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闯黄灯”扣6分、罚200元的执示行为缺少法律依据。 吴必虎向公安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希望公开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公安部下发各地交警部门的交通信号灯执法依据具体条文,并向社会解释公安部的下一步处置措施等。 昨晚,吴必虎称,他只是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新交规正文里面没提闯黄灯如何处理,只是在关于新交规解释时说闯黄灯罚6分。而《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这里面的“黄灯亮时”应指“黄灯亮起的整个时段”,而不是黄灯亮时这个时间点。新交规应跟上位法律保持一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袁国礼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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