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公安部:新规司机适应难 遭“吐槽”可理解

2013-01-04 06:47  袁国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各地动态

广州将推广路口倒计时器

昨天,广州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将继续推进机动车倒计时器的安装。据统计,至去年11月底,广州市已在600多个路口安装机动车倒计时器,计划在符合条件的闯红灯拍摄路口全部安装,使司机做到更加心中有数。

□各方声音

深圳表示暂不处罚闯黄广东称其违背法律精神

“最严交规”实施首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次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不能一概而论说闯黄灯不罚,如果黄灯和绿灯一样都可以通行无阻,还要黄灯干什么?”该人士说,黄灯的设置有其科学根据。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是一个完整的指挥信号系统,深圳市此番表态不符合科学精神。

广东省交管局还表示,目前正会同该局的法制科,研究如何从法律角度应对深圳市的表态。“处罚闯黄灯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按此实行就有违法的嫌疑。”据悉,包括广州在内的全省其他地方,目前在等待省交管局的统一安排,在没有明确指示前,各地市仍按照当前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相关新闻

北大教授发微博向公安部申请信息公开

昨天,微博认证信息为“北京大学教授吴必虎”的微博称,已就“黄灯禁行”向公安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安部公开“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