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反对国酒商标万言书曝光 直指商标局违法
2012-08-09 10:15:20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
业内:申请“国酒”有“压线”嫌疑 尽管法律界人士对商标局的这次举动非议不少,但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杨茁还是认为,茅台的这次申请需要根据商标法和商标名称给人的认知程度来看。 “茅台申请‘国酒’确实有‘压线’的嫌疑,但如果是被大众广为认知的品牌的确有可能会被通过。例如,哈尔滨啤酒确实是老字号了,大众认知程度高,提出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有可能通过的。”杨茁补充道。 根据规定,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为3个月,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公告期内任何人和企业都可以提出异议。 山西汾酒方面,对于这一事件似乎想要做得更多。山西汾酒董秘办主任田元宏告诉记者,除了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汾酒方面还在酝酿下一步的动作。 目前,中国的白酒企业中除了汾酒之外,河南杜康酒业日前表示已经委托律师写出了异议申请书,并发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但其他的白酒企业当下似乎并不愿意给出一个明确的表态。对此,记者致电剑南春、水井坊等多个白酒企业高层,均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茅台这一次的“国酒”商标门事件不会轻易结束,由于这一事件涉及众多酒企的切身利益,不少企业都在思考对策,近期内也将会有新举动。 |
相关阅读:
- [ 08-07]"国酒茅台"商标遭强烈抵制 汾酒打响阻击第一枪
- [ 08-01]“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 媒体一边倒表反对
- [ 08-01]连日来外界持续炮轰 “国酒茅台”或难获注册
- [ 07-31]茅台再冲关争抢“国酒”商标 业界异议之声四起
- [ 07-31]茅台将加冕“国酒”?这个“国”例开不得
- [ 07-30]茅台加贴“国酒”标初审获批遭质疑
- [ 07-29]国家商标局公布初审商标 茅台三个月后或成国酒
- [ 07-28]山西汾酒神秘客户悬疑待解 成立一年采购超2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