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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反对国酒商标万言书曝光 直指商标局违法

2012-08-09 10:15:20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国酒”是荣誉称号还是商标?

此外,汾酒方面还强调,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注册商标的形式授予被异议人的酒类商品 “国酒”的荣誉称号,将构成超越行政职责范围的行政违法行为。

随着汾酒这份异议申请书的公开,作为这一商标申请事件审核方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这一次为什么松手,与前5次驳回申请的举动大相径庭,让茅台“国酒”的申请通过初审?带着这样的疑惑,记者致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以一切以国家工商总局宣传处发言为准的理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而这两天来,记者多次联系负责对外宣传的国家工商总局宣传处,该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不过,国家工商总局方面的不表态,并不能就此打消业内对这件事情的争议。

对此,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铭律师告诉记者,商标局这次让茅台“国酒”商标初审通过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商标的一个核心理论是显著性,不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

国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超也认为,这一举动在法律法规上讲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茅台如果被界定为“国酒”,容易误导大众,是一个引导上的问题,这样做也会对行业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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