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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追缴腐败犯罪资产 打压在逃贪官生存空间

2012-06-27 20:57:27 陈菲 杨维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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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面排查清理涉及追赃的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案件

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资产追回”方面有哪些部署和要求?

反贪总局负责人:新修订的刑诉法生效后,对于中国潜逃境内外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赃诉讼工作将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按照符合违法所得没收条件的要求,全面排查和清理以往涉及追赃的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凡符合没收条件的,要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诉讼;对于违法所得证据不充分的,要补充完善证据,并达到没收的条件后移送。同时,在今后的办案实践中,要进一步加强追缴犯罪所得的侦查力度,完善相关证据。必要时,选择追赃条件成熟的案件重点突破。

目前,中国职务犯罪嫌疑人主要潜逃目的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的法律,均认可承认与执行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法院没收裁决的内容。因此,对于涉及境外追赃案件,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可适时启动刑事司法协助程序,请求相关国家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犯罪嫌疑人转移到境外的犯罪资产。在此基础上,由中国司法机关启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和司法协助程序,从而追回境外犯罪资产。(记者陈菲 杨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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