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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平均2年消失3个湖追踪:20部法规管不住1个湖

2012-05-09 08:34: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处罚不够

面对湖泊被填、保护不力,黄天荣很心痛,也很无奈。他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们的权力有限,虽然表面上说我们是主管部门,实际上根本没有多少实质性的管理权。”

据了解,武汉市政府已将湖泊保护的权力下放到各区政府,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分级、分部门、分地区管理三结合”。由于管理上的分割性,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协调不够,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一个湖泊往往有10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管理,导致湖泊在开发与管理上的混乱。

例如,水务局主要负责监督协调、宣传和服务,农业局负责湖上的渔业执法和渔业资源保护,林业局承担湿地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环保局负责湖区的环境监测和排污管理,城管局负责查处填湖和湖边违建行为,还有规划、园林、土地等等部门分别参与各自领域的湖泊管理。有网民疑虑,这些部门看似分工明确,但都大多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加剧湖泊管理上的无序化。

同时,也有武汉市民认为,武汉湖泊众多,分布范围广,湖泊岸线长,而且非法填湖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与执法部门打“时间差”,玩“躲猫猫”的游戏,打击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

目前的《武汉湖泊保护条例》对填湖行为的处罚过轻,最高也只是罚款5万元,不足以震慑填湖者。黄天荣说,“5万块钱对于许多填湖者来说微不足道,他们得到的利益远不止这个数。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有效制止非法填湖行为。”

而且,即使抓到违法填湖行为,也只能将其驱赶而不能扣押运土车。“由于我们没有执法权,公安或者城管部门才有执法权扣留运土车和违法填湖者。”黄天荣说,“我们的执法队伍前脚走,运土车又开始填湖了,执法人员总不能24小时守着所有的湖岸线吧?”

记者 徐海波 武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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