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官方就“植树增绿”忽视宣传沟通等问题致歉
2012-04-19 07: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
通过认真汲取广大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建议,反思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局部区段栽植不合理。从施工后的效果来看,的确存在局部区段栽植过密等问题,针对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已对20余处有类似问题的现象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查找不足,适度调整和修剪,力争达到透视观海的效果要求。同时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确保树木的正常生长。 2、设计方案公开不及时。汇泉广场草坪更换没有及时公示,引起部分群众误解,导致工作被动,后将更换方案公示后,得到了群众的理解。 3、前期论证工作不细致。苏州路附近高架桥下种植杨树,市民提出质疑,我们及时进行了改正。 4、与市民、网友沟通不主动。目前我们已安排专人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以上问题的出现,说明了我们的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努力克服缺点,纠正不足,虚心听取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加强沟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市民和网友的监督,再次感谢广大市民和网友们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 4月19日19:00-21:00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及相关部门将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举行植树绿化专题网络在线问政,欢迎广大市民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我们的公开电话是:82868684、18366231902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