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不超过3000人,并于2013年1月选出。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草案体现拟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农民工代表人数大幅度增加等特点。
关注点一首次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来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8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决定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每一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
李建国说,选举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根据这一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以按人口数分配为主,代表名额中的大多数应根据人口数分配。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他说,这个决定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决定对代表名额进行具体分配。
关注点二农民等基层代表比例将有所上升
决定草案规定,“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李建国说,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8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李建国说,本次制定这两个选举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保持选举办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代表名额、选举方式和选举程序等总体上不作改动。
[代表名额分配情况]
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 在不超过3000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和2010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户籍人口数加权平均,决定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
地区基本名额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一个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基本名额数为8名,总计248名。
应选名额数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需要留出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另行分配,以保证人口特少的民族、地区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其他名额 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根据草案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6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