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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房产商身陷高利贷自杀 曾是法院院长

2011-10-14 07:30:43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因涉民间借贷,9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下称“中富”)法定代表人王福金自杀身亡。还有媒体报道,该公司最大股东郝小军外逃,当地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追捕。

向民间借贷2.63亿

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王福金自杀前遭到多位债权人催债,王福金自尊心又特别强,可能因此导致自杀。王福金上吊自杀的厕所和一间装有公司重要材料的办公室被贴上了封条。

与很多出现问题的房地产公司一样,中富的问题是信贷紧缩环境下资金链极度紧张。

中富于2007年10月18日成立,只有两名股东——郝小军和王福金。王福金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30%的股权,郝小军持有70%的股权。2008年,中富投资开发了“国电富兴园小区”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07870.65平方米,为此,中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共向373家个人及单位举债2.63亿元。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部分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明年六月前竣工。该工程的总造价约1.97亿,并已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了约1.37亿,剩余工程款一部分在竣工结算后支付,一部分将作为工程保证金于验收后满一年支付。

按揭贷款没办妥

根据中富的计算,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按市值估计为4.9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资足抵债,不用担心。”一位中富公司员工称。然而,现金流紧张导致了一系列麻烦。多位知情人士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项目售房按揭贷款没有按预期办妥,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

2.63亿民间借贷成本不菲,多位债权人向记者透露,他们给中富的利息为3分(月息3%),也就是说,中富每个月都要为此支付789万元利息。同时,约1.5亿的房屋按揭贷款迟迟无法获批。

中富提出了两套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以“国电富兴园小区”的商业房、摊位、公寓、地下车位等资产抵债,如果债权人在抵债完成后出售抵债资产,中富愿意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无偿代为寻找购买者。后一种解决方案是,中富在六个月后归还借款本息,同时用抵顶债务后的剩余资产进行担保。

退休前是法院院长

王福金曾经在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杭锦旗人民法院院长,其后退休。

多位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人士对王福金的离去表示叹息,认为“他是个好人”。让一些人疑惑的是,王福金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应当知道司法系统的体系,2.6亿元尚不致死,何况他只是二股东。

此前有债权人传言郝小军逃跑,对此,中富公司称郝小军“因患病长期在外治疗,无法及时返回”,而且已经委托了律师团队处理这一事情。但有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郝小军已经外逃,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追捕。

公职人员卷入其中

据悉,鄂尔多斯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还有数起,其中,众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梅良玉一案、金亿泰汽贸担保公司总经理祁有庆一案,苏叶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案金额均在亿元左右。

数起非法集资案中,公职人员及其家属为数众多。祁有庆70多岁,是鄂尔多斯市电台退休人员,他的一些直系亲属在当地机关担任或曾任要职。

知情人士透露,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已将抗风险能力一般的融资大户列入重点监控,并对其提出警告,要求其缩小融资额度和规模。如果是做实业,短期资金周转有问题,还可宽限一下;如果发现是低利吸收存款再加利放出去,或用于挥霍,极端情况下则可以采取财产冻结、清偿本金等手段。

■观察

民间借贷或引中国次贷危机

在央行不断缩紧银根的宏观背景下,当下的民间借贷不论是规模还是利率都几近“疯狂”。以往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民间借贷规模汹涌。但现在,经济落后的地方也开始疯狂放贷。对于来势汹汹的民间借贷,银行也难以置身事外,据报道,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目前沿海地区约有3万亿元的银行贷款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目前民间借贷正呈现三大新特征:一是范围广,从两年前的江浙沿海扩展到内陆地区,从制造业领域扩展至商贸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有的民间拆借年息已超过100%;三是参与者众,甚至有银行资金也充当了民间拆借的“二传手”。如果钱是从银行流入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慢慢越拉越长,如果企业无法偿还,最终会对银行产生冲击,牵连的经济体也会越来越多,从而发生所谓 “中国式的次贷危机”,不是没有可能的。据《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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