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季莫申科越权案11日判决 乌克兰野党吁全民听取

2011-10-10 14:45:34 作者: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俄新网报道,乌克兰反对党“祖国党”呼吁全体公民11日到基辅佩切尔斯基区法院听取乌克兰前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案件的判决结果。

祖国党9日在季莫申科网站发表消息称:“国家面临着重大选择:是人民当政还是犯罪制度。判决结果计划于11日宣布,但亚努科维奇如此害怕人民,以至于可能更改宣判日期。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会战胜这个极权的犯罪制度。请于10月11日来佩切尔斯基区法院。”

反对派指出:“案件调查过程中前总理曾不止一次向副总检察长雷纳特·库兹明提交声明称侦查员违反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乌克兰检方指控前总理在2009年与俄罗斯签订天然气进口合同时滥用职权,案件已于今年6月24日开庭审理。季莫申科于8月5日被拘押,或被判处7年监禁。

预计判决结果将于11日宣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