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进入“深水区”严查官员隐性腐败行为
2010-08-03 07:54:0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李艳 |
分享到:
|
贪官风险大,浪急常翻船。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规范,贪官的腐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逐渐转向隐蔽性较强的信息贿赂、期权贿赂等隐性腐败行为。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先后出台若干规定加以遏制—— 今年5月底,广东省纪委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被组织调查。李启红被中央纪委“双规”之后,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带走协助调查,一个依傍权力的家族企业也由此浮出水面。据透露,李启红家族曾从上市企业中山公用的股价14个涨停板的飙升中获取巨大收益,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而表面上看来,这些财富的积累与李本人并无干系,李不懂证券市场,最大的可能是将交易信息透露给亲朋好友,曲线牟利。 如果早实施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26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或许李启红的腐败行为会被遏止。根据该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企业及房产的情况均应列入应报告事项。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腐败行为的日益隐蔽化,目前反腐败工作已经不再限于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查处,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 |
相关阅读:
- [ 07-29]贪官的"反腐檄文"值得认真对待
- [ 07-29]联合早报:“情妇反腐”不能削弱制度反腐必要性
- [ 07-28]媒体称近年裸官出逃事件激增 反腐人士谏言防治
- [ 07-28]湖南湘潭副市长受贿百万落马 曾撰文大谈反腐
- [ 07-26]航反腐风暴
- [ 07-20]何勇: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 [ 07-13]财产申报与反腐没多大关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