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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昨起专项整治牵引垃圾车及机动车违章鸣喇叭等问题 牵引垃圾车一律扣车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4-08 07:46:12    |  文章来源: 东南快报   
 

  从4月7日起,福州市警方展开专项整治,治理摩托车牵引垃圾车(人力装载车)和机动车禁鸣区违章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时间将
持续两周(4月7日至20日),主要针对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牵引垃圾车(人力装载车),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等。

  对路面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牵引垃圾车的行为,一律扣车(不含垃圾车),对违法车主进行集中教育。车辆有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对无证驾驶的车主,一律拘留。

  对公交车违章鸣喇叭行为,民警先登记车牌号和时间、地段,再抄告公交公司,由公交公司按规定督促处理。出租车在禁鸣区鸣喇叭的,当场依法进行严查。

  禁鸣区域

  二环路及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

  二环路以外的江滨大道(金牛山公园至九门闸)、亚峰路全段;

  则徐大道(白湖亭至三叉街)、上三路全段、上渡路(上渡路至洋洽)、闽江大道全段;

  洪山桥全段、杨桥路(洪山桥至西二环路口)、西洪路(金牛山公园至西二环路口);

  福飞路(二环路口至东浦路口)、东浦路全段、华林东路(火车站至二环路口)。

  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路段和二环路及以内道路鸣喇叭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见习记者 肖彬 实习生 桑莹 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文 记者 毛朝青/图)

(责编: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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